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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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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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20g |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亚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11 |
国药准字H109500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非关节炎性软组织风湿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必须同时进行关节、软组织病变的病因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若疼痛或发热症状持续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8粒。 |
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用手按揉药膏,使软膏透入皮内至表面光洁为度。一日1~2次,一次1g~2g或据患部面积大小酌情增减,可遵医嘱。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少部分患者出现局部瘙痒或皮疹,可酌情减量或停药2~3天自然恢复。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4.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5.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6.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7.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8.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布洛芬 化学名:2-(4-异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13H18O2 分子量:206.28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吡罗昔康。 |
性状 |
内容物为无色到淡黄色透明粘稠液体的密封胶囊。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仅用于完整皮肤,不可用于皮肤破损处。2、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3、仅供外用,切勿入口。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