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5mg*5s*2板 |
50ml:5g |
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150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
适应症为1、预防和治疗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2、经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的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
用法用量 |
取塑料指套一只,套在食指上。取出栓剂,持栓剂下端,以少量温水润湿后,轻轻 塞入肛门2cm处,一次剂量分别为8~6岁12.5mg/5~3岁6.25~12.5mg,3岁以下 6.25mg |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 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 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2.5mg/ kg/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剂量6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治疗gvhd: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本品,2~3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3、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初始剂量4~5mg/kg/日,分2~3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2~3mg/kg/日,疗程3~6月以上。儿童用量可按或稍高于成人剂量计算。 |
副作用 |
(1)胃肠反应;主要为肛门刺激症状、胃不适、烧灼感、反酸、纳差、恶心等,停 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肾脏引起水肿、少尿、电解质素乱等严重肾功能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肝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失常、粒细胞减 少、血小板减少等均呈可逆性。 |
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多毛、震颤、胃肠道不适、齿龈增生以及肝、肾毒性,亦可见乏力、厌食、四肢感觉异常、高血压、闭经及抽搐发作等。 |
禁忌 |
对患者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高过敏体质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消资 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唪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 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有肛门炎症者禁用。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成分 |
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孢素。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的栓剂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肝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尿酸含量升高(因肾清除功能增高)。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