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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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搽剂

胃乐胶囊

规格

0.01

每粒装0.4g
生产企业

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广西康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100

国药准字Z4502114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行气止痛。用于胃胀闷疼痛,嗳气泛酸,恶心呕吐,食少,疲乏无力,大便不畅;也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用本品1~3ml,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4次,每日总量不得超过15ml。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2.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3.长期超量服用,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度浮肿或血压升高。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1.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猴头菌干浸膏、淀粉。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微有乙醇特臭。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棕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青光眼患者慎用。5.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7.本品含氢氧化铝、氧化镁、碳酸钙。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