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钠搽剂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钠搽剂

布洛芬颗粒

规格

0.01

0.1g
生产企业

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沈阳福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100

国药准字H2013306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本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用本品1~3ml,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4次,每日总量不得超过15ml。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2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微有乙醇特臭。

白色或类白色粉末与橙红色颗粒的混悬物,味甜,有香气。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