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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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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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00 |
国药准字Z2009042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用法用量 |
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用本品1~3ml,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4次,每日总量不得超过15ml。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白芍、葛根、桃仁(火单)、红花、乳香、(醋灸)、没药(醋灸)、续断、狗脊(烫)、伸筋草、牛膝、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微有乙醇特臭。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4.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 5.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