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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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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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15g。20g:0.2g。 |
0.25g |
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69 |
国药准字H200802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及各种轻、中度疼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2-4g/次,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总量不超过30g/日。 |
饭后口服。本品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成人每日二次,每次0.25~0.5g(1~2片),或遵医嘱。每日维持量不应超过1.5g。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可见恶心、消化不良、胃肠痛、便秘和腹泻,偶见皮疹、头痛、呕吐、眩晕、嗜睡、气胀、耳鸣、失眠、水肿、鼻炎、短暂视觉障碍等反应。 |
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对乙酰水杨酸过敏、妊娠和哺乳妇女、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或有体液潴留倾向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二氟尼柳。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基质的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 勿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3) 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导致吸收,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5) 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或使用一周后,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 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出血时间延长倾向者和有消化道疾病史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良病人应用本品时,应使用较低剂量,并严密观察,以避免药物蓄积进一步损害肾功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