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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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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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0.15g。20g:0.2g。 |
116mm×95mm(有Φ3mm孔11×7个) |
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169 |
国药准字H201730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及骨骼肌和韧带扭伤、拉伤等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2-4g/次,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总量不超过30g/日。 |
外用。用前先清洁患处,将贴膏撕去盖衬,贴于患处,一日1次,一次1片,3~7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偶有局部皮肤过敏、刺激反应。 |
禁忌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皮肤病、破损皮肤及开放性创伤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辣椒流浸膏35毫克,颠茄流浸膏3.3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基质的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本品为深棕红色或棕红色的片状有孔橡胶膏。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损伤部位。 (2) 勿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3) 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导致吸收,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5) 如使用本品出现过敏或使用一周后,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 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本品贴后有灼热感,撕下后1小时内请勿洗热水澡。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