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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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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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7cm*10cm*2贴*4袋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5 |
国药准字Z21021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行滞散瘀,消肿定痛。用于跌打损伤,挫闪扭伤,风寒湿痹及气滞血瘀所致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外用,贴患处。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山楂、当归、威灵仙、川芎、王不留行、三棱、急性子、秦艽、香加皮、肉桂、冰片、樟脑、颠茄浸膏、麻黄。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凝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对橡皮膏药过敏或皮肤有渗出液、出血及化脓者不宜贴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