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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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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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0.37g*10粒*4板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百神昌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5 |
国药准字Z2008336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用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六岁以下儿童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当归、三七、乳香(制)、冰片、土鳖虫、自然铜(煅)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凝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灰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辛、苦、凉。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饮酒不适者可用温开水送服。 2、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