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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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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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每粒装8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225 |
国药准字Z109700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理气散寒,清热化瘀。用于寒热错杂、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胀闷疼痛、嗳气、返酸、嘈杂、口苦。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饭前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疱、大水疱或鳞屑等。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面积皮肤并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一般性皮疹、过敏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 |
服药后,少数患者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胃脘不适、皮疹等。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C14H10Cl2KNO2)。 |
本品土荆芥、水团花。 |
性状 |
本品为水溶性凝胶。 |
本品为透明胶丸,内容物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油状液体,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寒凉、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肝病、神经衰弱、心脏病、肾病、肺部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大便燥结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