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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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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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2.5mg*5s*2板 |
生产企业 |
辽宁美大康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855 |
国药准字H201231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消炎镇痛类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手术后疼痛及各种原因所致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 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取塑料指套一只,套在食指上。取出栓剂,持栓剂下端,以少量温水润湿后,轻轻 塞入肛门2cm处,一次剂量分别为8~6岁12.5mg/5~3岁6.25~12.5mg,3岁以下 6.25mg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胃肠反应;主要为肛门刺激症状、胃不适、烧灼感、反酸、纳差、恶心等,停 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肾脏引起水肿、少尿、电解质素乱等严重肾功能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肝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失常、粒细胞减 少、血小板减少等均呈可逆性。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患者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高过敏体质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消资 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唪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 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有肛门炎症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粉末;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致血清肝酶一过性升高,血清尿酸含量下降,尿尿酸含量升高(因肾清除功能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