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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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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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50粒 |
25mg |
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32 |
国药准字H200571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膀胱癌。 |
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总量0.8-1.2g(4-6粒),分3-4次,并根据年龄、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与其他抗肿瘤药物一起使用时,请遵医嘱。 |
通常,本剂按每5mg溶于注射用水1ml的比例溶解下述剂量,供静脉或动脉给药。 1.以盐酸尼莫司汀计,按体重给药,1次给2-3mg/kg,其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2.以盐酸尼莫司汀计,将1次量2mg/kg,隔1周给药,2-3次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
副作用 |
在常用剂量下,本品耐受性好,但有时也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偶有口干、唇炎、腹痛、腹胀、便秘、胃炎、麻痹性肠梗阻,罕见胃肠道出血、胃溃疡、舌炎等。 2.血液:可出现白血球减少、血红蛋白降低,偶尔出现血小板减少、贫血等症状。 3.肝脏:偶尔GOT、GPT、ALP、BIL等升高。 4.肾脏:偶见BUN上升、血尿、蛋白尿、尿频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统:偶尔出现倦怠感、头晕、头痛、嗜睡、耳鸣、脚步不稳、定向障碍,嗅觉倒错,口齿不清,味觉减弱等症状,尚有类似化合物(卡莫夫等)引起脑白质症的报道。 6.皮肤:偶尔出现色素沉着、瘙痒感、毛发脱落,罕见指、趾甲异常和皮炎等。 7.循环系统:罕见胸部压迫感、心悸、心电图异常(ST段异常)等症状。 8.过敏症:偶尔有出现皮疹,罕见光过敏、湿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 9.其他:有时出现发热、咽喉部不适感、眼睛疲劳等症状。 |
(偶:0.1%;有时:0.1-5%;发生率不明:5%以上或不明频度) (1) 重大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有时出现出血倾向、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等,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周围血象检查,若发现异常应作适当处理。 2)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偶出现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若出现此类过敏症状,应停药。 2)肝脏:有时出现AST、ALT等上升。 3)肾脏:有时出现BUN上升、蛋白尿。 4)消化道:出现食欲不振、恶心、欲吐、呕吐,有时出现口内炎、腹泻等。 5)其他:有时出现全身乏力感、发热、头痛、眩晕、痉挛、脱发、低蛋白血症。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3.正在接受索立夫定(Sorivudine)治疗患者。 |
下列患者禁用: 1.骨髓功能抑制患者(据报道,会出现白细胞减少等骨髓功能抑制的不良反应)。 2.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去氧氟尿苷。 化学名称:5′-去氧-5-氟尿嘧啶核苷 分子式: C9H11FN2O5 分子量: 246.20 |
本品的活性成份:盐酸尼莫司汀。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粉沫状。 |
注意事项 |
一.对以下患者慎重用药: 1.骨髓机能抑制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并发感染的患者。 5.心脏疾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 6.水痘患者(有可能导致致命性的全身障碍)。 7.儿童。 8.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 |
1.下列患者慎用 (1)肝肾功能损害患者。 (2)合并感染症患者(因白细胞减少,降低对感染的抵抗力)。 (3)水痘患者(会出现致死性全身障碍)。 2.会引起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查等),充分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作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不良反应呈迁延性推移,因此应慎重给药。 3.应充分注意感染症及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 4.小儿用药应慎重,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出现。 5.小儿及育龄患者用药时,应考虑对性腺的影响。 6.给药途径: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 7.本品与其他药物配伍有时会发生变化,故应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8.本品溶解后应速使用,因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 9.静脉内给药时,若药液漏于管外,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及坏死,故应慎重给药以免药液漏于管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