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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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胶囊

吲哚美辛缓释胶囊

规格

0.2g

75mg*10粒
生产企业

石家庄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3925

国药准字H5102010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于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解热;

  4.其它: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 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口服 一次25~50mg(1~2粒),一日2次。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本品为缓释胶囊,药物缓慢释放,偶有以下不良反应,不影响连续服药。

  1.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胃烧灼、胃炎及腹泻等。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表现为头痛、眩晕、困倦等。

  3.造血系统反应:表现为粒细胞减少、溶血性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紫癜、骨髓抑制及血小板减少等,但少见。

  4.皮肤及过敏反应:表现为瘙痒、麻疹、皮疹、结节性红斑等。

  其他不良反应还有:

  1.严重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2.肾:表现为血尿、水肿。

  3.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化学名: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乙酸

分子式:C19H16ClNO4

分子量:357.79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粉末;气微,味微苦。

本品为缓释胶囊剂,内含白色小丸。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

  (2)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它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

  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

  4.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

  (1)血象及肝、肾功能;

  (2)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

  5.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6.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

  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它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