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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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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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48片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华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621 |
国药准字Z20053921 |
说明 | ||
适应症 |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或子宫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祛风止痛。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风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次,或者一日1~2次,或遵医嘱,餐后服。 |
一次4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GPT)升高。3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失常、耳鸣等。4罕见:皮疹、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困睡、过敏反应如哮喘、肝炎、水肿。5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及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反应、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2消化道溃疡患者。 |
禁止与酒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其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 |
制川乌、制草乌、秦艽、白芷、甘草、粉萆薢、穿山龙、薏苡仁、天南星、红花、当归、徐长卿。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的粉末,味微有麻辣感。 |
注意事项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本品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 |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心,肾病患者慎用。 3.用药不宜过量,长期服用。 4.如服药后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