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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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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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48片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621 |
国药准字Z10983066 |
说明 | ||
适应症 |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或子宫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次,或者一日1~2次,或遵医嘱,餐后服。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GPT)升高。3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失常、耳鸣等。4罕见:皮疹、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困睡、过敏反应如哮喘、肝炎、水肿。5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 |
1.胃肠不适者慎服。 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及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 |
禁忌 |
1对本品及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反应、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2消化道溃疡患者。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3.禁止与酒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其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 |
白芷、续断、防风、川加皮、杜仲、红花、三七、千年健、防已、海风藤、制草乌、对乙酰氨基酚等23味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的粉末;味苦、甘 |
注意事项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本品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 |
注意事项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该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该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该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该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该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该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该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性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该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