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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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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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0粒*2板 |
本品规格为3.0ml/瓶,含3.6 AGC单位。 |
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威世药业(如皋)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430 |
国药准字S20040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颈、肩、腕综合症;腰痛症病人的疼痛、冷感、麻木等症状的缓解;症状性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次1支,每日1~2次。疗程通常为2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罕见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免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布洛芬治疗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发热或意识混乱。 |
(1)严重不良反应 休克:因偶尔会出现脉搏异常、脉促、脉搏测知不能、胸痛、呼吸困难、面色苍白、紫绀、低血压、意识消失、哮喘发作、喘鸣、咳嗽、打喷嚏、失禁等休克症状、须密切观察,出现此种情况时,应马上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偶尔会出现发疹、荨麻疹、红斑、瘙痒等过敏症状,该情况下应停止给药。 (2)循环系统:偶尔会出现血压上升,心动过速等症状。 (3)消化系统:偶尔会出现恶心、反胃、呕吐、口渴、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 (4)神经系统:有时会出现困倦,偶尔出现头晕、头昏、头痛、头重感、颤抖、痉挛、麻木、感觉异常、冷感、红斑、潮红、出汗、冷汗、意识障碍、发呆等症状。 (5)肝脏:偶尔会出现GOT、GPT值上升。 (6)其他:有时出现面色潮红,偶尔出现感觉不适,疲劳、脱力感,一过性不适,脸颊红热,浮肿、肿胀、发烧、恶寒、发冷、寒战等症状。 |
禁忌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本药物过敏者,曾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5.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布洛芬。【成份】化学名: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分子式:C13H18O2分子量:206.28 |
每支3ml中含有牛痘疫苗致炎兔皮提取物3.6单位。辅料:注射用水。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近无色至淡黄色的水性澄明溶液,有轻微的特异气味。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4.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肠胃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