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g |
每100粒重6g |
生产企业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714 |
国药准字Z110205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 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目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舒肝和胃,化湿导滞。用于肝胃不和、湿浊中阻所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痞塞疼痛、嘈杂嗳气、呕吐酸水、大便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率,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备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响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0.3克。辅料为:空白丸芯、硬脂酸、聚维酮K30。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 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白芍(麸炒)、鸡内金(炒)、五灵脂(醋制),辅料为滑石粉、桃胶。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赭红色的水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思者慎用: 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m小板功能障码(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吉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