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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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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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2粒 |
阿司匹林0.2268g,扑热息痛0.136g,咖啡因33.4mg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37 |
国药准字H12021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解热镇痛药。用于发热、头痛、神经痛、牙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2次(早、晚各1次)﹐一次0.3~0.6g(1~2粒)﹐或遵医嘱。晚间服药可使疗效保持一夜﹐亦有助于防止晨僵﹐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口服,一次1~2片。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的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的疼痛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阿司匹林。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超过3天,用于镇痛不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中阿司匹林易于通过胎盘,并可由乳汁分泌,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4.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等患者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5.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6.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同类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7.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 8.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