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g |
0.5g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27 |
国药准字H109502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
小儿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可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神经痛,肌肉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
温开水溶解后口服。成人一次1包。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克。辅料为:低取代羟丙纤维、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型片。 |
本品为乳白色均匀粉末,用温开水溶解后呈牛奶样液,置空气中易吸湿分解。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6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