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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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小儿退热合剂(小儿退热口服液)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10ml*5支(双龙出海)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裕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国药准字Z4502128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ml,五岁至十岁每次20~3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苓、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辅料为蔗糖、甜菊素、山梨酸钾。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气芳香,味苦、辛、微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