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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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小儿至宝丸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1.5g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国药准字Z1402042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疏风镇惊,化痰导滞,用于小儿风寒感冒,停食停乳,发热鼻塞,咳嗽痰多,呕吐泄泻。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一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紫苏叶、广藿香、薄荷、羌活、陈皮、白附子(制)、胆南星、白芥子(炒)、川贝母、槟榔、山楂(炒)、茯苓、六神曲(炒)、麦芽(炒)、琥珀、冰片、天麻、钩藤、僵蚕(炒)、蝉蜕、全蝎、牛黄、雄黄、滑石、朱砂。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橙黄 色至棕黄 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苦, 有辛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