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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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止嗽定喘丸(浓缩丸)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每10粒重2.2g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国药准字Z1202063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麻黄、甘草、苦杏仁、石膏。辅料为滑石粉、蔗糖、食用色素、桃胶、虫白蜡。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