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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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牛磺酸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0.4gx12包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国药准字H3702284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用量:1-2岁0.5包,3-8岁1包,9-13岁1.5包,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包,一日3次。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未见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忌服。

对本品及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0.8g,辅料有:蔗糖、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九州通牛磺酸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