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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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金振口服液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10毫升*6支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国药准字Z1097001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6个月~1岁,一次5毫升,一日3次;2岁~3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8岁~14岁,一次15毫升,一日3次。疗程5~7天,或遵医嘱。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

禁忌

孕妇忌服。

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山羊角,平贝母、大黄、黄芩、青礞石、石膏、人工牛黄,甘草。辅料为甜菊素。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