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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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0.3gx22粒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国药准字H36022108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流涕、鼻塞、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忌服。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 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 3.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