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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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注射用放线菌素D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0.2mg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国药准字H2002350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1.对霍奇金病(HD)及神经母细胞瘤疗效突出,尤其是控制发热;

2.对无转移的绒癌初治时单用本药,治愈率达90%~100%,与单用MTX的效果相似;

3.对睾丸癌亦有效,一般均与其它药物联合应用;

4.与放疗联合治疗儿童肾母细胞瘤(Wilms瘤)可提高生存率,对尤文肉瘤和横纹肌肉瘤亦有效。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静注:一般成人每日300~400μg(6~8μg/Kg),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20~40ml中,每日一次,10日为一疗程,间歇期两周,一疗程总量4~6mg。本品也可作腔内注射。在联合化疗中,剂量及时间尚不统一。

不良反应: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血小板及粒细胞减少,最低值见于给药后10~21天,尤以血小板下降为著。

2.胃肠道反应多见于每次剂量超过500μg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口腔溃疡,始于用药数小时后,有时严重,为急性剂量限制性毒性。

3.脱发始于给药后7~10天,可逆。

4.少数出现胃炎、肠炎或皮肤红斑、脱屑、色素沉着、肝肾功能损害等,均可逆。

5.漏出血管对软组织损害显著。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血小板及粒细胞减少,最低值见于给药后10~21天,尤以血小板下降为著。

2、胃肠道反应多见于每次剂量超过500μg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口腔溃疡,始于用药数小时后,有时严重,为急性剂量限制性毒性;

3、脱发始于给药后7~10天,可逆。

4、少数出现胃炎、肠炎或皮肤红斑、脱屑、色素沉着、肝肾功能损害等,均可逆。

5、漏出血管对软组织损害显著。

禁忌

孕妇忌服。

有患水痘病史者忌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化学名称:放线菌素D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62H86N12O16

分子量:1255.44

辅料:甘露醇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黄色至橙黄色冻干块状物,遇光不稳定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当本品漏出血管外时,应即用1%普鲁卡因局部封闭,或用50~100mg氢化可的松局部注射,及冷湿敷;

2.骨髓功能低下、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有尿酸盐性肾结石病史、近期接受过放疗或抗癌药物者慎用本品。

3.有出血倾向者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