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金藤清痹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10g*10袋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国药准字Z2012306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解毒,活血消肿,通痹止痛。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属于毒热内蕴,湿热阻络证。症见关节肿胀,疼痛拒按,晨僵, 触之发热,或皮肤发红,身热,汗多,口渴,便干溲黄,舌质红,苔黄腻, 脉滑数。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II期试验组出现1例过敏反应(皮疹),与药物的关系无法 判定,1例出现胃痛,判定可能与药物无关,均未进行纠正治疗,未影响继续用药治疗。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金银花、青风藤、白花蛇舌草、玄参、白芍,生地、山慈姑、 鹿衔草、当归、生甘草、蜈蚣。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深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