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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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强心丸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每100粒重15g
生产企业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国药准字Z1102095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见上述证候者。

滋阴补气,强心安神。用于气血虚弱,虚火上升引起的健忘失眠心跳气短,惊悸不安,遗精盗汗,目暗耳鸣,腰酸腿软,午后发热,肢体倦怠。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忌服。

孕妇忌服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当归、紫河车、阿胶、牡蛎、熟地黄、麦冬、党参、白芍、黄芩、陈皮、龙骨、枸杞子、龙眼肉、酸枣仁、蒺藜、地锦草、女贞子、鹿角霜、黄芪 白术、地黄、天冬、远志(甘草炙)、丹参、石斛、人参、黄柏、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黄色;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续服用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应立即停用。

2.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或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