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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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缓释片

益肾十七味丸

规格

0.3g*20片

每10粒重0.8g
生产企业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193

国药准字Z2102030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证,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口服,一次12-26粒,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布洛芬0.3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滑石粉、乙基纤维素、聚山梨酯80。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石决明,银朱,牛胆粉,黑云香,刀豆,茜草,红花,枇杷叶,香墨,人工麝香,白豆蔻,大蜀季花,紫草茸。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后显黑褐色,气香,味苦。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孕妇忌服,年老体弱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