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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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祖卡木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12g*6袋(西帕)
生产企业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720

国药准字Z6502017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调节异常气质,清热,发汗,通窍。用于感冒咳嗽,发热无汗,咽喉肿痛,鼻塞流涕。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2g,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山奈、睡莲花、破木布果、薄荷、大枣、洋甘菊、甘草、蜀葵子、大黄、罂粟壳。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运动员慎用。糖尿病患者尊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