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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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枫蓼肠胃康胶囊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粒装0.37g
生产企业

三门峡广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089

国药准字Z1098006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除湿化滞。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症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症见胃皖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吐酸、舌苔厚腻或黄腻脉数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1.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2.浅表性胃炎十五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或其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脾胃虚寒泄泻者(表现为泄泻不发热,粪便清稀,腹部凉痛,脉沉迟,舌淡)禁用。

4.腹泻伴高热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牛耳枫、辣蓼。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色的粉末,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6.腹泻严重脱水者,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配合适当补液。

7.急性胃肠炎患者服用过程中,如果伴有高热、腹泻带有血或黏液,需去医院就诊。

8.如果联用口服有利于腹泻脱水恢复的补液盐,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稀释的浓度进行稀释后饮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忌食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

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未吃完的食物应盖好,以免苍蝇、蟑螂污染饭菜。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颗粒颗粒结块,发潮,霉变,有异臭等;胶囊相互粘连,变形,破裂,霉变,内容物结块,变硬等;或药片粘连,变色,药片上有霉斑,裂纹,发潮,有臭味等,请不要服用。如已超过包装上所印的有效期,或包装破损,或有损坏的痕迹,请不要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