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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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小儿咳喘颗粒

规格

10ml*12支

每袋装6g
生产企业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328

国药准字Z6102002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降逆平喘。用于小儿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发热、痰多、气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3g,一至五岁,一次3-6g,六岁以上,一次9-12g,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麻黄、川贝母、苦杏仁(炒)、黄芩、天竺黄、紫苏子(炒)、僵蚕(炒)、山楂(炒)、莱菔子(炒)、石膏、鱼腥草、细辛、茶叶、甘草、桔梗。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微凉,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