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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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新复方大青叶片

规格

10ml*12支

12片*2板
生产企业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328

国药准字Z3602148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瘟,消炎,解热。本品用于伤风感冒,发热头痛,鼻流清涕,骨节酸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3~4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曾有文献报道,服用本品出现剧烈头痛,过敏性休克、大疱性皮疹。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1.对本品过敏者慎用。2.对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过敏者禁用。3.胃溃疡、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大青叶,羌活,拳参,金银花,大黄,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维生素C。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本品含有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异戊巴比妥、维生素C.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类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200mg.咖啡因为中枢神经兴奋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300—1000mg,极量一次400—1500mg.异戊巴比妥为巴比妥类催眠药、抗惊厥药,单用时成人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