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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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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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2支 |
4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安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328 |
国药准字Z43020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川芎茶。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临床上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 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 3.素有某些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糖尿病患者慎用。 4.除非有医师指导,一般不宜在服用头痛药期间服用其他中成药。 5.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 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 7.过敏体质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