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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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金花清感颗粒

规格

10ml*12支

5gx6袋
生产企业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聚协昌(北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328

国药准字Z2016000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疏风宣肺,清热解毒。用于单纯型流行性感冒轻症,中医辨证属风热犯肺证者,症见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咽痛,咳嗽,恶风或恶寒,鼻塞流涕,舌质红,舌苔薄黄,脉数。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3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烧心、纳差等胃肠道不良反应。2、偶见用药后肝功能异常、心悸或皮疹。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金银花、石膏、蜜麻黄、炒苦杏仁、黄芩、连翘、浙贝母、知母、牛蒡子、青蒿、薄荷、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运动员及脾胃虚寒者慎用。2、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9.1℃,或血WBC>11.0x109/L,或中性粒细胞>75%,或重症流感者。3、既往有肝脏病史或用药前肝功能异常者慎用。4、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服药期间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6、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