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暑湿感冒颗粒

规格

10ml*12支

每袋装8g
生产企业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328

国药准字Z2202326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清暑去湿、芳香化浊。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感冒,胸闷呕吐,腹泻便溏,发热不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日3次,一次1袋;小儿酌减。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藿香、佩兰、香薷、紫苏叶、防风、白芷、苦杏仁、半夏、茯苓、陈皮、大腹皮。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慎用。服药期间忌服滋补性中药,饮食宜清淡,以免助热生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