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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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乌军治胆片

规格

10ml*12支

0.32g*80片(薄膜衣)
生产企业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328

国药准字Z45021664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疏肝解郁,利胆排石,泄热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胆胀,症见胁肋胀痛、发热、尿黄;胆囊炎、胆道感染或胆道手术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乌梅、大黄、佛手、枳实、牛至、栀子、甘草、槟榔、威灵仙、姜黄。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黄棕色至褐色;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慎用;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