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 |
25mg*48片 |
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04 |
国药准字H3702078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1.炎性和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和脊椎关节炎。脊椎痛性综合征。2.非关节性风湿性病,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痛风急性发作。4.创伤后及术后炎症性疼痛如:创伤后,劳损后,牙痛,头痛等;妇科中出现的疼痛或炎症,例如:原发性痛经或附加炎。5.对耳、鼻、喉的严重痛性感染可作为辅助治疗药,例如:咽扁桃体炎,耳炎。原发疾病可根据一般治疗原则给予适当的治疗。6.对成年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g。辅料为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型片。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