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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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复方氨酚烷胺分散片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12片/盒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011

国药准字H2005083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1-2支),一日3次。

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忌服。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1岁以下儿童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0.25克、盐酸金刚烷胺0.1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微黄色片。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