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0.25g(相当于原生药的0.5g)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11 |
国药准字H620212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1-2支),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可能发生嗜睡反应。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对本品及其组分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银翘浸膏(按干浸膏计100mg连翘挥发油0.0002ml、荆芥挥发油0.00015ml、薄荷油0.00072ml、对乙酰氨基酚70g、维生素C33mg。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种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并可于乳汁中达到一定浓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2.过敏体质者慎用。3.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药就诊。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