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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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布洛芬缓释片

阿咖酚散

规格

0.3g

0.65gx1袋
生产企业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287

国药准字H1102194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也可用于感冒和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牙痛、月经痛、肌肉痛。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的有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功能损害。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等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3g。辅料为羟丙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本品每包含阿司匹林126毫克,对乙酰氨基酚230毫克,咖啡因30毫克。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形片。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