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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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小儿风热清合剂(口服液)

规格

每支装10ml

60ml
生产企业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226

国药准字Z1999001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止咳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咳痰,鼻塞流涕,咽喉红肿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0~3岁,一次10~20毫升;3~6岁,一次20~40毫升;6~14岁,一次30~60毫升,一日4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山梨酸钾。

金银花、连翘、板蓝根、薄荷、柴胡、牛蒡子、荆芥穗、石膏、黄芩、栀子、桔梗、赤芍等二十味。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脾胃虚寒 脾胃虚寒,同脾阳虚,因饮食失调、过食生冷、劳倦过度、或久病或忧思伤脾等所致。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