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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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布洛芬缓释混悬液

规格

每支装10ml

60ml(100ml:3g)
生产企业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226

国药准字H2000053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1. 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

2. 可用于减轻或消除以下疾病的疼痛或炎症:

(1) 扭伤、劳损、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旋转带肌腱炎及腱鞘炎。

(2) 痛经、牙痛、术后疼痛及腰部疼痛。

(3)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其它非类风湿性关节炎及急性痛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

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 3~0. 6g(10~2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 1岁~12岁儿童患者:

(1) 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mg/kg(0. 66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2) 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30mg/kg(1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

2. 对本药物过敏者;曾有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病史的患者。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山梨酸钾。

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摇匀后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球混悬剂,味酸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脾胃虚寒 脾胃虚寒,同脾阳虚,因饮食失调、过食生冷、劳倦过度、或久病或忧思伤脾等所致。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肠胃病患者慎用。

2. 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 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 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 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