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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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强心丸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100粒重15g
生产企业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226

国药准字Z1102095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滋阴补气,强心安神。用于气血虚弱,虚火上升引起的健忘失眠心跳气短,惊悸不安,遗精盗汗,目暗耳鸣,腰酸腿软,午后发热,肢体倦怠。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孕妇忌服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山梨酸钾。

当归、紫河车、阿胶、牡蛎、熟地黄、麦冬、党参、白芍、黄芩、陈皮、龙骨、枸杞子、龙眼肉、酸枣仁、蒺藜、地锦草、女贞子、鹿角霜、黄芪 白术、地黄、天冬、远志(甘草炙)、丹参、石斛、人参、黄柏、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黄色;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脾胃虚寒 脾胃虚寒,同脾阳虚,因饮食失调、过食生冷、劳倦过度、或久病或忧思伤脾等所致。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续服用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应立即停用。

2.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或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