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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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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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0ml:1.8g |
50mg |
生产企业 |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491 |
国药准字H200527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牙痛,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4-616-215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7-922-278次,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0 |
口服,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小儿用量: 1. 年龄:3岁,体重:13-15公斤,一次用量:2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3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4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4.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5ml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化学名: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酸钠。分子式:C14H10CI2NNaO2分子量:318.13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有芳香气味。 |
本品为粉红色片,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3.如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有支气管哮喘病史者,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