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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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抗感解毒口服液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每支装10毫升
生产企业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南阳市新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2

国药准字Z4102235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有汗,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咳嗽,吐痰黄稠,咽痛,口渴,全身乏力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侯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 次,一次10~20ml,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孕妇禁用;风寒感症见发热轻、恶寒重、鼻流清涕、吐痰清稀者禁服。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葛根、白芷、金银花、菊花、连翘、黄芩、栀子、板蓝根、大青叶、茵陈、贯众。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红棕色至深红棕色澄清液体,味甜,微辛、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胃虚寒症见呃声弱而缓,饮食减少,四肢困倦无力,腹胀,手足不温者慎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