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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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酚氨咖敏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5gx20袋
生产企业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2

国药准字H5302199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 次,一次10~20ml,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禁忌

孕妇忌服。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份过敏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氨基比林。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的着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4.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