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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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小儿感冒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12g*10袋(洛友)
生产企业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同仁堂黄山精制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2

国药准字Z34021096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胀痛、咳嗽痰黏、咽喉肿痛;流感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 次,一次10~20ml,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用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6克,一岁至三岁一次6-12克,四岁至七岁一次12-18克,八岁至十二岁一次24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