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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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金梅感冒片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36片
生产企业

江西盛翔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一禾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652

国药准字Z4402109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等症;流感、上呼吸道感染。

解表祛暑,清热解毒,利咽生津。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咽喉肿痛,咳嗽或夏季中暑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脾胃虚寒及气虚疮疡脓清者忌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金盏银盘、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白茅根、山白芷。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呈棕色至棕褐色;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