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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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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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10粒/板 |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34 |
国药准字H320254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对乙酰氨基本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 mg。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⒉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⒋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7.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8.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9.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扩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请蒋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